【小說試閱】《林肯公路.倒數第10日——公爵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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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看看埃米特發現站在門口的是誰時,臉上是什麼表情。從他的表情看來,你一定會以為我們是憑空冒出來的。

年代初期,有個名叫卡桑提克斯的逃脫藝術表演家,馬戲團有些愛賣弄風趣的人喜歡叫他「來自哈肯薩克的蠢蛋胡迪尼」,但這說法未盡公平。他前半段的表演確實不太穩定,但收場的表演簡直是無價珍寶。他當著觀眾面前綁上鐵鍊,鎖進大箱子裡,然後把箱子放進大型玻璃水槽。

一名漂亮的金髮女郎推著一個大時鐘出來,主持人告訴觀眾,人類平均可以屏住呼吸兩分鐘,缺氧四分鐘之後就會導致暈眩,六分鐘之後就會昏迷。兩名平克頓偵探社的人員現身,確認大箱子的掛鎖已鎖好,一名希臘東正教神父待在一旁,他身穿黑色神職長袍,一臉白色大鬍子,隨時準備進行臨終儀式。

大箱子一沉入水槽裡,金髮女郎就轉動時鐘開始計時。兩分鐘的時候,觀眾吹口哨,大聲嘲笑。五分鐘的時候,觀眾席響起驚詫的哎哎啊啊。八分鐘時,平克頓的偵探對看一眼,是憂心忡忡的眼神。十分鐘的時候,神父在胸前畫個十字,低聲喃喃唸起難以聽辨的禱詞。十二分鐘的時候,金髮女郎哭了起來,兩名舞台助手從幕後衝上舞台,協助平克頓的偵探從水槽裡拉出大箱子。箱子砰一聲重重落在地板上,水花四濺,噴濕腳燈和樂團席。平克頓的一名偵探還在摸索找鑰匙,另一名把他推開,抽出手槍,直接開槍射掉掛鎖。他掀開箱蓋,把箱子側倒過來,結果卻發現……箱子是空的。

就在這時,東正教神父撕下鬍子,露出臉。他不是別人,正是卡桑提克斯本人,頭髮還濕漉漉的,觀眾席的每一個人都無法置信地看著他。這也是埃米特.華特森認出站在門口的人是誰時,臉上的表情。地球上那麼多人,他最不能相信的就是見到我們。

——公爵夫人?

——活生生的我。毛毛也是。

他還是目瞪口呆。

——可是怎麼會……

我哈哈大笑。

——這是個問題,對吧?

我一手掩在嘴巴旁邊,壓低嗓音。

——我們搭典獄長的便車。他帶你出來的時候,我們溜進他車子的後行李廂。

——不會吧。

——我知道。這當然不是所謂的頂級旅行。行李廂裡的溫度高達三十七度,每隔十分鐘,毛毛就嘰嘰咕咕說他要去上廁所。車子一越過內布拉斯加州界的時候呢,路上一塊塊隆起的草皮害我差點腦震盪。有人可以寫封信去向政府陳情一下嗎?

——嘿,埃米特,毛毛說,彷彿他才剛加入我們。

這一點讓你不得不愛毛毛。他永遠都遲來五分鐘,永遠都在交談的列車已經開出車站之後,才拖著錯誤的行李,跑上錯誤的月台。有人可能會覺得他這個特性有點惱人,但我寧可要一個老是慢五分鐘的人,也不要一週七天、天天都快五分鐘的人。

我眼角瞥見那個坐在乾草堆上的小孩,開始慢慢往我們的方向移動。我手一指他,他就像草地上的松鼠那樣,馬上僵住了。

——你是比利,對吧?你哥說你聰明得很,是真的嗎?

那孩子微笑,又挨近一點,最後站到埃米特旁邊,抬頭看哥哥。

——他們是你的朋友嗎,埃米特?

——當然,我們是他的朋友!

——他們是薩林納來的,埃米特解釋說。

我正要開口詳細說明一番的時候,注意到這輛車。剛才一心都在想著和他再次見面的事,沒發現躲在重裝備後面的這輛車。

——這是斯圖貝克對吧,埃米特?他們說這是什麼顏色來著?粉藍?

客觀來說,這是輛看來有點像你牙醫的老婆會開的車,但我還是吹了聲口哨。接著我轉頭看比利。

——薩林納有些小夥子會在上鋪的床底板上貼他們老家小妞的照片,這樣熄燈之前,就可以盯著她們看。也有人貼的是伊麗莎白.泰勒或瑪麗蓮.夢露的照片。可是你哥啊,他貼的是從雜誌上撕下來的一張廣告,就是這輛四門轎車的彩色照片。老實告訴你,比利,我們都覺得你哥很可憐,整個晚上瞪大眼睛盯著車子看。可是現在走近瞧瞧……

我搖搖頭,表示讚賞。

——嘿,我說,轉頭看埃米特,我們可以開出去兜一圈嗎?

埃米特沒回答,因為他看著毛毛——毛毛正看著一張沒有蜘蛛的蜘蛛網。

——你在幹嘛,毛毛?他問。

毛毛轉身,想了想。

——我沒事,埃米特。

——你多久沒吃東西了?

——噢,我不知道。我猜是我們上典獄長的車之前吧。是不是啊,公爵夫人?

埃米特轉頭看弟弟。

——比利,你記得莎莉說晚餐要怎麼弄嗎?

——她說烤箱溫度三百五十度,烤四十五分鐘。

——那你帶毛毛回屋裡,把烤盤放進烤箱,擺好餐具。我有東西要給公爵夫人看,但我們馬上就回去。

——好,埃米特。

我們看著比利和毛毛走向房子,我很好奇埃米特要給我看什麼東西。可是他轉身面對我的時候,看起來和平常不太一樣,老實說,是心情不太好的樣子。對於驚喜,我猜有些人很喜歡。我就是,我自己就很愛驚喜。我喜歡人生像魔術師從帽子裡變出兔子。

像五月份的藍盤特餐端上有填料的火雞一樣。但有些人不喜歡被意外突襲——就算是好消息也不例外。

——公爵夫人,你究竟在這裡幹嘛?

現在輪到我覺得意外了。

——我們在這裡幹嘛?欸,我們來看你啊,埃米特。還有這個農場。你也知道是怎麼回事。我們老是聽某人說他老家生活的故事,聽多了,自然就想來親眼看看囉。

我為了強調重點,伸手指著曳引機和乾草堆,以及門外延展的美國大草原。那片一望無際的草原如此遼闊,彷彿是想說服我們,地球真的是平的。

埃米特順著我的目光往外看,然後又轉回來。

——我告訴你吧,他說,我們先吃點東西,然後我帶你和毛毛迅速繞一圈,到處看看。好好睡一覺之後,明天早上,我開車載你們回薩林納。

我揮揮手。

——你不必載我們回薩林納,埃米特。你就好好待在你家。況且,我想我們也不會回去。至少暫時還不會。

埃米特眼睛閉上一晌。

——你刑期還有多久?五個月還是六個月?你們兩個都快出獄了。

——是沒錯,我同意。確實沒錯。但是威廉斯典獄長接替艾克力之後,開除了紐奧良來的那個護士。就是一直有辦法幫毛毛拿到藥的那個護士。現在毛毛的藥只剩最後幾瓶,你也知道,他不吃藥心情會有多憂鬱……

——那不是他的藥。

我搖搖頭,他說的沒錯。

——某人的毒藥是另一個人的補品,對吧?

——公爵夫人,我是最沒資格對你講這些話的人。但是,你們兩個逃獄越久,離薩林納越遠,下場就會越慘。你們兩個在冬天都滿十八歲了。所以你們如果是在州界以外被逮到,他們說不定不會送你們回薩林納,而是直接把你們送進托佩卡。

我們面對現實吧:大部分人需要梯子和望遠鏡才能理解二加二等於四。所以通常來說,要解釋你自己的想法實在太麻煩,不值得費事。但埃米特.華特森不是。他是那種聽你一說,就能看清楚整個大局的人——不只整個大局,還有所有的細節。我舉起雙手投降。

——我百分之百同意你的說法,埃米特。事實上,我自己也努力對毛毛說過同樣的事情,同樣的話。可是他不肯聽。他非要逃出來不可。他都計畫好了。他打算星期六晚上逃走,溜進鎮上,偷輛車。他甚至還趁在廚房值班的時候偷了一把刀。不是水果刀啊,埃米特。我說的是菜刀。毛毛從來沒傷過人,你和我都知道。可是警察不知道。他們只要看見有個眼神飄忽、坐立難安的陌生人,手裡拿把菜刀,馬上就會把他當狗那樣拿下。所以我告訴他,要是他把菜刀放回去,我就幫他安全離開薩林納。他把菜刀放回去,我們溜進後行李廂,然後變變變,我們就在這裡了。

這全部是事實。

除了菜刀的那部分。

你可以說這是潤飾——無害的稍加誇飾,為了強調。就像卡桑提克斯表演中的大時鐘,或是平克頓偵探開槍射開掛鎖一樣。這些小元素表面上看來似乎沒什麼必要,但卻能讓整個表演更到位。

——聽我說,埃米特,你瞭解我。我可以蹲完我的刑期,然後蹲完毛毛的。五個月和五年又有什麼差別。但考慮到毛毛的心理狀態,我不認為他可以在牢裡再多待五天。

埃米特目光瞥向剛才毛毛走去的方向。

我們都知道他的問題是太有錢。毛毛在紐約上東城一幢有門房管理的大樓長大,鄉下有別墅,車上有司機,廚房有廚子。他爺爺和老羅斯福、小羅斯福總統都是朋友,而他父親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爭英雄。但是,這些幸運疊加在一起,對他來說卻有些過多。面對如此富裕的生活,某些纖細脆弱的心靈會感到隱隱逼近的不安,就像一幢幢房子、一輛輛汽車和兩位羅斯福就要一起垮下來,壓在他身上。這個想法開始破壞他的食欲,騷動他的神經。他越來越難集中精神,所以影響了他的閱讀、書寫和數學。從一所寄宿學校退學,他就被送往另外一所。接著又一所。到最後,像他這樣的人就需要有某種東西來讓世界維持運轉。誰又能怪他呢?我通常會是第一個告訴你,在有錢人身上浪費兩分鐘的同情都是多餘的人。但是像毛毛這麼善良的人?這完全是另一回事。

從埃米特的表情看來,我知道他心中也轉著和我類似的念頭,想到毛毛敏感的本性,思索著我們是該送他回薩林納,還是幫他安全前行。這是個難以解析的難題。然後我又想,這也是難題之所以為難題的原因吧。

——今天很累,我手搭在埃米特肩上說。我們何不先回屋裡,吃點麵包呢?吃點東西之後,我們腦袋才會比較清楚,可以好好衡量各種前因後果。

鄉村料理……

以前在東岸的時候聽說過很多次,這是那種連從未有過第一手親身經驗的人也推崇有加的東西,就像公義與耶穌一樣。但和人們隔著遠遠距離讚賞的許多事情不一樣的是,鄉村料理確實值得讚賞。比紐約戴爾莫尼科餐廳的任何菜餚都美味兩倍,也沒有那些有的沒的花招。或許是因為他們用的是從曾曾祖母時代在拓荒旅途中不斷精進的食譜。也或許是因為他們花了這麼多時間養豬種馬鈴薯。無論原因為何,我一連吃完三盤才推開盤子。

——太好吃了。

我轉頭對那孩子說。他的頭才高過餐桌一點點。

——那女生叫什麼名字,比利?那個穿花洋裝和防水靴,做了這道美味佳餚,我們得好好感謝的那位?

——莎莉.藍勝,他說。這是焗烤雞肉。是用她自己養的雞做的。

——她自己養的雞!嘿,埃米特,大家是怎麼說的?最容易擄獲年輕男人心的方式?

——她是我們鄰居,埃米特說。

——也許是啦,我同意。但我這輩子有那麼多鄰居,也沒半個送過焗烤料理來給我。你咧,毛毛?

毛毛正用叉齒在肉汁上畫個圈。

——什麼?

——有沒有鄰居給你送過焗烤料理?我更大聲一點問。

他想了一秒鐘。

——我沒吃過焗烤料理。

我微笑,對著那小孩挑起眉毛。他微笑,也對著我挑眉。

不管有沒有吃過焗烤料理,毛毛彷彿突然想到什麼似的抬頭。

——嘿,公爵夫人,你有沒有找機會對埃米特提起我們的大冒險?

——大冒險?比利問,頭又努力伸高一點,探出餐桌。

——這是我們到這裡來的另一個原因,比利,我們打算展開一趟大冒險,希望邀你哥一起去。

——大冒險……,埃米特說。

——我們想不到更好的名詞,所以就這樣說囉,我說。但說真的,這是件好事。嗯,有點像是天命啦。事實上是為了完成某人臨終時的願望。

我開始解釋,看看埃米特,看看比利,又看著埃米特,因為他們兩個看來都同樣疑惑。

——毛毛的爺爺過世的時候,留了些錢給毛毛,也就是所謂的信託基金。對不對,毛毛?

毛毛點點頭。

——這樣說吧,信託基金是為了某個受益人所特別設立的投資帳戶,但在受益人未成年之前,暫時由一位託管人代為管理,替他做所有的決定。等受益人成年之後,就可以隨心所欲使用這筆錢。但是毛毛滿十八歲的時候,拜我們的司法體系所賜,託管人——也就是毛毛的姐夫——聲稱毛毛心智失常。他是這樣說的,沒錯吧,毛毛?

——心智失常,毛毛露出歉意的微笑,證實這個說法。

——就這樣,他姐夫繼續延長他對信託基金的管理期限,到毛毛心智恢復正常,或是到毛毛死掉為止,就看哪一個情況先發生。

我搖搖頭。

——他們管那叫信託基金,這是哪門子的信任和託付啊?

——可是這好像是毛毛自己的事,公爵夫人,和你又有什麼關係?

——是和我們啊,埃米特,是和我們有關係。

我把椅子拉近餐桌一點。

——毛毛他家在紐約上州有一棟房子——

——是一個營地,毛毛說。

——營地,我修正說,他們家人不時一起去那裡。嗯,經濟大蕭條的時候,銀行開始倒閉,毛毛的曾祖父斷定,他再也不能完全信任美國的銀行體系了。所以為了以防萬一,他把十五萬美元的現金藏在營地的牆壁裡。但最有意思的是——你也許可以說是命中註定吧——毛毛信託基金的現值也差不多是十五萬美元。

我暫停一下,讓他們消化一下我說的話。然後我直盯著埃米特看。

——因為毛毛心地善良,需求不多,所以他提議,如果我們陪他去阿第倫達克,幫他拿到本來就應該屬於他的錢,他會把錢分成三等份。

——十五萬元除以三,等於五萬元,比利說。

——完全正確,我說。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毛毛說。

我往後靠在椅背上,埃米特瞪著我看了好一會兒,然後轉頭看毛毛。

——這是你的點子?

——這是我的點子,毛毛承認。

——所以你不回薩林納?

毛毛雙手擱在膝上,開始搖頭。

——不回,埃米特,我不回薩林納。

埃米特用探詢的目光打量毛毛,彷彿想再多找出個問題來問他。但天生不愛回答問題,迴避問題的經驗無比豐富的毛毛,開始清理餐桌上的盤子。

埃米特有點遲疑,一手貼在嘴巴上。我越過桌子挨近他。

——這事有點急,因為營地向來在六月的最後一個週末重新啟用。所以我們沒有太多時間。我要在紐約稍微停一下,回去看我老爸,然後我們就一路不停的開往阿第倫達克。你可以想一想,埃米特……我的意思是,如果有五萬,你可以拿來怎麼用?五萬你會怎麼用?

人的意志是天底下最難理解的東西,至少心理醫師是希望你這麼相信的。根據他們的說法,人的動機是一座沒有鑰匙的城堡。動機形成了層層疊疊的迷宮,從中冒出的個別行為通常沒有可立即掌握的節奏或理由可循。但其實也沒這麼複雜。如果你想瞭解一個人的動機,你要做的就只是問他:如果你有五萬會拿來做什麼?

大部分人聽到你問的這個問題時,都需要幾分鐘的時間想一想,思考各種可能性,衡量自己的選項。於是你便瞭解他們是什麼樣的人。可是如果你對某個有雄心壯志的人,也就是值得你提問的人,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他肯定會立刻回答你——而且有非常精確的答案。因為他老早就想過,自己如果有五萬,要拿來做什麼。他在田裡挖排水溝、在辦公室裡做雜事、在餐館端盤子的時候,早就思考過了。他在聽老婆嘮叨,替小孩蓋被子,半夜瞪著天花板的時候,已經想過這個問題了。從某個程度來說,他一輩子都在思索這個問題。

我問埃米特這個問題的時候,他沒回答,但並不是因為他沒有答案。我從他臉上的表情看得出來,他確確實實知道自己要怎麼運用這五萬,一分一釐都清清楚楚。

我們就這樣默默坐著,比利的目光從我轉到他哥哥臉上,然後又轉回來。但埃米特目光越過餐桌,直盯著我,彷彿房間裡突然只剩我們兩個。

——這或許是毛毛的主意,也或許不是,公爵夫人。但不管是哪一種情況,我都不想參與。我不去紐約停一下,不去阿第倫達克,也不要什麼五萬。明天我必須到鎮上處理幾件事。但星期一早上,比利和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載你和毛毛到歐馬哈的灰狗巴士車站。你們兩個自己搭巴士去曼哈頓或阿第倫達克,或任何你們想去的地方。然後比利和我會開著我的斯圖貝克回來,繼續過我們的日子。

埃米特發表他這段小演說的時候非常嚴肅。事實上,我從沒看過有誰像他這時這麼嚴肅的。他沒拔高嗓音,但目光一刻都沒離開我身上——甚至沒瞥比利一眼,雖然比利瞪大眼睛仔細聽他講的每一個字。

這時我悚然一驚,發現自己犯了大錯。我竟然在這孩子面前把所有的事情都攤開來。

就像我之前說的,埃米特.華特森比大多數人都有大局觀。他知道人雖然有耐心,但也有極限。所以他偶爾必須破壞一下這世界的正常運轉,好得到他天生應得的一切。但比利?才八歲的他,很可能從沒離開內布拉斯加州一步。所以你不能期待他理解現代生活的錯綜複雜,瞭解公平與不公平之間的所有細微差異。事實上,你根本就不希望他理解。埃米特身為這孩子的哥哥,這孩子的守護者與唯一的保護人,他的工作就是讓比利盡可能遠離這些變幻莫測的世事,越晚懂越好。

我往後靠在椅背上,點點頭表示理解。

——別再說了,埃米特,我都聽明白了。

晚餐之後,埃米特說他要散步到藍勝家,看鄰居能不能來幫他的車子通電。藍勝家遠在一公里半之外,所以我提議陪他去,但他覺得毛毛和我最好別讓其他人看見。所以我繼續坐在廚房餐桌旁邊,和比利聊天,而毛毛則去洗碗。

從我剛才提到的毛毛情況,你八成以為他不會洗碗——他眼神呆滯,心思散漫,通常做什麼事情都馬馬虎虎。但毛毛這人呢,一洗起碗來,彷彿未來的人生全繫於有沒有把碗給洗好。他頭歪四十五度角,舌尖抵在牙齒之間,手拿海綿一次又一次搓著碗碟表面,搓掉已經黏在上面好幾年的污漬,也搓著根本就不存在的髒污。

觀察他的動作宛如目睹奇觀。但就像我說過的,我喜歡驚喜。

我把注意力轉回比利身上,他正拆開一個從背包裡拿出來的錫箔紙小包。從錫箔紙裡,他小心翼翼拿出四片餅乾,放在餐桌上——每把椅子前面一塊。

——哇,哇,哇,我說,這是什麼呀?

——巧克力碎片餅乾,比利說,這是莎莉自己做的。

我們默默嚼餅乾的時候,我發現比利很害羞的盯著桌面,彷彿有事想問。

——你在想什麼,比利?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他有點猶豫的說,這是《三劍客》裡的句子,對不對?

——完全正確,mon ami6

成功說出這句話的出處,你以為這孩子會高興得像什麼似的,結果他卻一臉沮喪。非常沮喪。儘管一提起《三劍客》,小男生通常都會滿面笑容。所以比利的失望讓我很不解。我正要再咬一口餅乾的時候,突然想到餐桌上擺放的餅乾,以及「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我放下餅乾。

——你看過《三劍客》電影嗎,比利?

——沒有,他承認,臉上還是同樣沮喪的表情。可是我看過那本書。

——那你應該比大部分人都瞭解,那書名太容易讓人誤會了。

比利抬起頭來。

——什麼意思,公爵夫人?

——因為啊,事實上,《三劍客》是四個劍客的故事。沒錯,一開始是阿多斯、波爾多斯和阿拉密斯三個志同道合的快樂夥伴沒錯。

——阿多斯、波爾多斯和阿拉密斯?

——沒錯。但故事的主要情節是那個年輕的冒險家……

——達太安。

——……達太安加入了這神氣活現的三人組,然後挽救了皇后的名聲,故事就是這樣。

——沒錯,比利在椅子裡坐直身體說,這的確是四劍客的故事。

為了慶祝任務成功,我把整塊餅乾全塞進嘴巴裡,搓掉手指上的碎屑。但比利又用另一種專注的表情盯著我看。

——我覺得你心裡還有別的問題,小威廉7先生。

他傾身靠近桌子,壓低嗓音說。

——你想不想知道,如果我有五萬,打算做什麼?

我也向前傾,壓低嗓音。

——我會一字不漏的仔細聽。

——我要在加州的舊金山蓋一棟房子。就像這間一樣,是白色的,有門廊、廚房和客廳。樓上有三間臥房。但是不要有放曳引機的穀倉,要有可以停埃米特那輛車的車庫。

——我很喜歡這個主意,比利。但為什麼是在舊金山呢?

——因為我們的媽媽在舊金山。

我往後靠在椅背上。

——真的嗎?

在薩林納的時候,埃米特只要提起母親總是用過去式,當然啦,他不常提起。但埃米特沒說她去了舊金山,通常只暗示她去了很遠的地方。

——我們載你和毛毛去巴士站之後,就要走了,比利說。

——聽來你們是準備把房子裡的東西打包好,搬到加州去。

——不是的,我們沒要打包房子裡的東西,公爵夫人。我們只打算帶可以裝進一個背包裡的東西走。

——為什麼要這樣做?

——因為埃米特和亞伯納斯教授都認為,這是重新出發最好的方式。我們要沿著林肯公路開到舊金山,一到那裡,我們就會找到我們媽媽,蓋一棟房子。

我沒那麼狠心告訴這個孩子說,他母親不想住在內布拉斯加的白色小屋裡,應該也不會想住加州的白色小屋。但撇開母親變幻莫測的行徑不談,我想這孩子的夢想應該花不到四萬美金的預算就可以實現。

——我很喜歡你的計畫,比利。這麼貼心的想法確實值得好好規畫。可是你覺得你的夢想夠大嗎?我的意思是,有五萬,你可以做的事情多得多呢。你可以蓋一座游泳池,請一名管家,還可以有個能停四輛車的車庫。

比利搖搖頭,表情非常嚴肅。

——不,他說,公爵夫人,我不覺得我們需要游泳池和管家。

我正要和顏悅色建議這孩子不該輕易下結論,泳池和管家不是誰都能隨便就擁有的,而有幸擁有的人通常也都不願放棄。但這時,毛毛突然站到餐桌旁,一手拿餐盤,一手拿海綿。

——沒有人需要游泳池和管家,比利。

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東西會吸引毛毛的注意力。可能是停在樹梢上的一隻鳥,或是雪地上足印的形狀。再不然就是某人在前一天下午說的某一句話。但不管是什麼勾起毛毛的心緒,通常都要隔上一段時間才會發生效應。所以他一在比利身旁坐下,我馬上起身走到水槽前,關掉水龍頭,然後又回到座位上,豎起耳朵。

——沒有人需要可以停四輛車的車庫,毛毛繼續說,但我想你需要多幾間臥房。

——為什麼,毛毛?

——這樣你的親朋好友才可以在放假的時候來找你玩啊。

比利點點頭,覺得毛毛的話有道理,所以毛毛繼續提出建議,越講越興奮。

——門廊要有突出的屋頂,這樣你雨天就可以坐在那裡,溫暖的夏夜也可以躺在那裡。樓下應該要有一間書房,還要一個大房間,裝有很大的壁爐,讓大家在下雪的時候可以聚在一起取暖。在樓梯底下,你還要有個祕密的藏身空間。另外,牆角也要有個專屬的空間,用來在聖誕節擺聖誕樹。

毛毛完全停不下來了。他要來紙和鉛筆,把椅子拉近比利,開始畫非常精細的建築平面圖。這可不是什麼畫在餐巾紙背面的草圖。毛毛畫設計圖,就像他洗碗一樣。房間比例精準,牆線平直,牆角的角度也百分之百正確。看見這張圖,你忍不住要興奮驚呼。

撇開有屋頂的門廊和停放四輛車的車庫優劣不談,你不得不佩服毛毛所勾勒的這幢夢幻之屋。他為比利所想像的這幢房子,有比利自己設想的三倍大,這肯定引起比利的共鳴。因為毛毛一完成設計圖,比利馬上要他加上一個箭頭形的指北針,同時用紅星星標示出擺放聖誕樹的位置。毛毛畫好之後,比利小心翼翼地把設計圖折起來,收進他的背包裡。

毛毛看起來也很滿意。不過,比利把背包的繫帶重新束好,坐回椅子上時,毛毛對他露出哀傷的微笑。

——我真希望我不知道我媽在哪裡,他說。

——為什麼,毛毛?

——這樣我就可以像你一樣去尋找她呀。

盤子洗好之後,比利帶毛毛上樓,讓他知道淋浴間在哪裡,而我則到處走走看看。

埃米特的老爸破產並非祕密。但你只要瞥一眼這個地方就知道,他之所以破產,並不是因為酗酒。要是家裡的男人酗酒,你一眼就看得出來。你可以從家具的狀態,從前院的情況看得出來。你可以從孩子的神情看得出來。儘管埃米特的老爸不喝酒,但我知道屋裡的某個地方必定藏有酒——比方留在特殊場合喝的蘋果白蘭地或薄荷酒。在中西部的鄉下,通常都如此。

我從廚房的櫥櫃開始。第一個櫃子,我找到了碗盤。第二個櫃子,是玻璃杯和馬克杯。第三個櫃子,我找到了常見的各式食品,但一瓶酒也沒看到,甚至沒藏在擺了十年的糖漿罐後面。

櫃子裡也沒有任何家釀的酒。但在下層櫃子裡有組精美磁器,蒙上一層薄薄的灰塵。不只是晚餐盤,你知道的。有湯碗、沙拉盤、甜點碟,還有危危顫顫疊得高高的咖啡杯。我數了數,總共二十件——在一棟連正式餐桌都沒有的房子裡!

我隱約記得,埃米特告訴我說他爸媽在波士頓長大。這個嘛,要是他們出身波士頓,那想必是住在燈塔山8。這是送給上流社會新娘的那種禮物,期待她們會把磁器一代一代傳下去。但是這一整組磁器連櫥櫃都只能勉強塞進去,當然不可能裝進背包裡帶走。這不禁讓你好奇……

客廳唯一可能藏酒瓶的地方是牆角的老舊大書桌。我坐在椅子上,掀開頂蓋。用來寫字的桌面擺著普通的文具——剪刀、拆信刀、便條紙和鉛筆。但抽屜裡塞滿各式各樣不該在書桌裡出現的東西,例如一只舊鬧鐘,半副紙牌,還有零散的五分和一角硬幣。

撿起零錢(不浪費,不匱乏)之後,我手指交叉祈求好運,打開最下一層抽屜,知道這是最經典的藏酒位置。但這個抽屜根本沒有酒瓶的容身之處,因為滿滿的全是信件。

不必多看一眼也知道,這些亂糟糟的信是什麼:沒付的帳單。電力公司和電話公司,以及蠢到讓華特森先生賒帳的笨蛋寄來的帳單。每封信的最後一頁都是最初的繳款通知,再來是催繳的提醒,最上面一頁則是撤銷,並威脅採取法律行動。有些信封連開都沒開。

我不由自主露出微笑。

華特森先生把這些信塞進最底層抽屜,實在有點可愛,因為這裡離垃圾桶不遠。把信丟進抽屜,和把信丟進垃圾桶作廢,對他來說花的功夫差不多,但他還是不能對自己承認,他永遠不可能付這些錢。

換成是我老爸,肯定不會這麼麻煩。他煩惱的是,沒辦法把這些沒付的帳單儘快丟進垃圾桶。事實上,他對印上帳單的每一張紙都過敏,總是打從開始就躲得遠遠的,不讓那些紙碰到他。這也就是為什麼無可匹敵的哈里遜.希韋特,雖然對英語有些吹毛求疵,卻偶爾會拼錯自己的地址。

但是要向美國郵政服務宣戰並非易事。他們有一整個卡車車隊任他們差遣,還有一整支步兵,一輩子唯一的目標就是讓每一封寫有你名字的信能送到你手裡。就因為這樣,所以大家都知道希韋特先生會從大廳進來,但從防火梯離開,而且通常在清晨五點鐘就走。

啊,我爸會停在四樓和五樓之間,指著東邊說,玫瑰紅鑲邊的黎明!能看見是你的幸運啊,孩子。很多國王都無緣親睹。

我聽見屋外傳來藍勝先生家那輛小貨卡轉進華特森家車道的聲音。車頭燈從右到左閃過室內,因為小貨卡經過房子前面,開向穀倉。我關上書桌的最下一層抽屜,讓那堆帳單安安穩穩留在裡面,等待最後清算。

上到二樓,我頭探進比利房間,看見毛毛已經癱在床上,輕聲哼歌,眼睛盯著掛在天花板上的飛機。他八成在想他爸爸坐在戰鬥機駕駛艙裡,離地三千公尺。對毛毛來說,爸爸總是在這樣的地方:在航空母艦的起飛甲板與南中國海海底之間的某處。

我看見比利在他爸爸房間裡,盤腿坐在床上,背包擱在身邊,腿上一本紅色的大書。

——嘿,神槍手,你在讀什麼?

——阿巴卡斯.亞伯納斯教授的《英雄大全:冒險家與其他的英勇旅人》。

我吹聲口哨。

——聽起來很棒耶。好看嗎?

——噢,我讀過二十四遍了。

——那說它好看可能還不夠。

進到房裡,趁這孩子翻著書的時候,我從這個牆角踱到那個牆角。抽屜櫃上方有兩張裱框的照片。第一張是對夫妻,丈夫站著,妻子坐著,身上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裝束。是波士頓燈塔山的華特森夫婦,肯定是。另一張是埃米特和比利幾年前拍的照片。他們坐在門廊上,也就是今天下午埃米特和鄰居一起坐下的那個門廊。沒有比利和埃米特媽媽的合照。

——嘿,比利,我說,把兩兄弟的照片擺回抽屜櫃上。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

——當然可以,公爵夫人。

——你媽媽是什麼時候去加州的?

——一九四六年七月五日。

——好精確的日期。所以她就這樣轉身就走,呃?再也沒有任何消息?

——不是的,比利說,又翻過一頁。她有消息的。她寄給我們九張明信片,所以我們才知道她在舊金山。

這是我進到房間之後,他第一次抬起頭來。

——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公爵夫人?

——當然可以,比利。

——他們為什麼叫你公爵夫人?

——因為我在公爵夫人郡出生。

——公爵夫人郡在哪裡?

——在紐約北邊大約八十公里。

比利坐直起來。

——你指的是紐約市?

——還有另一個紐約嗎?

——你有沒有去過紐約市?

——我去過幾百個城市,比利,但去過最多次的地方就是紐約市。

——亞伯納斯教授就住在那裡。喏,你看。

他把書翻到前面,舉起來給我看。

——這麼小的字我一看就頭痛,比利,你何不唸給我聽呢。

他低頭,指尖指著一行行字唸著。

——親愛的讀者,我此時在我簡樸的辦公室裡寫信給各位。我的辦公室位在我們偉大的國家,也就是美利堅合眾國,東北岸的紐約市曼哈頓島第三十四街與第五大道交叉口的帝國大廈五十五樓。

比利抬頭,臉上盡是期待。我露出探詢的表情。

——你見過亞伯納斯教授嗎?他問。

我微笑。

——我見過我們這個偉大國家的很多人,其中有很多就住在曼哈頓島,但據我所知,我還沒有榮幸見到你這位教授。

——噢,比利說。

他沉默了好一會兒,然後皺起眉頭。

——還有事嗎?我問。

——你為什麼會去過幾百個城市,公爵夫人?

——我爸是個伶人。雖然我們主要的根據地在紐約,但一年裡總有很多時間在各個城市演出。我們這個星期在水牛城,下個星期在匹茲堡,然後去克里夫蘭或堪薩斯市。你信不信,我也在內布拉斯加州待過一段時間。我和你差不多大的時候,在一個叫柳伊斯的小鎮郊外住過。

——我知道柳伊斯,比利說,位在林肯公路上,就在這裡和歐馬哈之間。

——真的嗎?

比利把書擺到一旁,伸手拿他的背包。

——我有地圖。你想看嗎?

——我相信你。

比利放下背包,然後又蹙起眉頭。

——你在不同的城市之間跑來跑去,要怎麼上學?

——不是一切有價值的知識都能在書本的封面與封底之間找得到啊,孩子。簡單來說,大街小巷就是我的學校,經驗是我的初級課本,而變化無常的命運就是我的老師。

比利想了想,顯然不確定是不是該把這個原則當成是信念。他連點兩次頭,略微有點尷尬地抬起頭來。

——我可以再問一個問題嗎,公爵夫人?

——當然可以。

——什麼是伶人?

我笑起來。

——伶人就是在舞台上演戲的人,比利,就是演員。

我伸出手,看著遠方,唸道:

她反正總要死的,

遲早有聽到這個消息的一天。

明天,明天,又一個明天,

踮著小碎步一天又一天悄悄前進,

直到時間的最後一刻,

我們所有的昨天只是為了愚人

照亮他們的歸塵之路。

我唸得非常好,彷彿真的是出自我的肺腑之言。當然,姿態動作有點老套,但我在「明天」這個詞裡注入了無比的倦乏感,唸到「歸塵之路」時,還加上了不祥的誇張手勢。

比利露出他那瞪大眼睛的招牌表情。

——威廉.莎士比亞的蘇格蘭劇,我說,第五幕第五景。

——你爸爸是演莎士比亞戲劇的演員?

——百分之百的莎士比亞。

——他很有名嗎?

——從加州佩塔盧馬到紐約州波基普西的每一個沙龍,人人都聽過他的大名。

比利很是佩服,但眉頭很快又皺起來了。

——我知道不少威廉.莎士比亞的事,他說,亞伯納斯教授說他是從沒出過海的偉大探險家。但他沒提過什麼蘇格蘭劇……

——不意外。你知道嗎,劇院的人都叫《馬克白》是蘇格蘭劇。幾世紀以前,大家斷定這齣戲被詛咒了,提到劇名,會給膽敢上台演出的人帶來厄運。

——什麼樣的厄運?

——最可怕的那種。這齣戲在一六○○年首度製作的時候,演馬克白夫人的年輕演員還沒上台就死了。大約一百年前,世界上最偉大的兩名莎劇演員,一個是叫佛瑞斯特(Edwin Forrest)的美國人,一個是叫馬奎迪(William Macready)的英國人。當然,美國觀眾比較偏愛佛瑞斯特先生的演技。所以馬奎迪先生在曼哈頓島的亞斯特廣場劇院演出馬克白一角的時候,引發了暴動,有一萬個人捲入衝突,很多人死掉。

不必說,比利聽得入迷。

——但為什麼被詛咒呢?

——為什麼被詛咒!你沒聽過馬克白的故事嗎?那個殘忍的葛拉密斯勛爵?什麼?沒有?那好吧,孩子,坐過去一點,我帶你進入這個同好會吧!

亞伯納斯教授的那本大全被擺在一旁,比利鑽進被子裡,我關掉燈——就像我爸準備講血腥可怕故事的時候一樣。

理所當然的,我從荒原的場景開始講起,三個女巫妳一言我一語,滔滔不絕,費力前行,掀起風波。我告訴這孩子,馬克白在妻子野心的鼓動下,覲見國王時拿刀刺穿國王的心臟。這樁冷血的謀殺觸發另一樁,接著又引發第三樁。我告訴他,馬克白開始受鬼魂的幻覺折磨,他的妻子開始夢遊,穿過考德堡的迴廊,拚命擦拭手上虛妄的血跡。噢,我鼓起勇氣,講到故事的關鍵,好吧!

勃南森林爬上鄧西嫩堡時,並非由女人所生的麥德夫在野地上殺死弒君的馬克白9。我幫比利蓋好被子,祝他有個好夢。等我退出房間到走廊,用誇張的姿勢鞠個躬時,卻發現小比利已經下床,又重新開燈了。

坐在埃米特床沿,我首先覺得詫異的,不是房間裡有什麼,而是沒什麼。牆上有塊灰泥剝落,是原本釘了根釘子的地方,但沒掛任何照片、海報或錦旗。沒有收音機與電唱機。窗戶上有窗簾桿,但沒有窗簾。要是牆上有個十字架,那就和修道士的小房間差不多了。

我猜他是去薩林納之前把房間清乾淨的。把所有的漫畫書和棒球卡丟進垃圾桶,也把稚氣的自己和過去一起丟掉。也許吧。但這房間讓我覺得,住在這裡的人早就準備好要離開他的房子,除了一只背包,什麼都不帶,離開很久很久。

藍勝先生小貨卡的車頭燈再次射過牆壁,這一次是從左到右,經過房子前面,開回馬路上。紗門砰一聲之後,我聽見埃米特關掉廚房的燈,接著關掉客廳的燈。他爬上樓梯時,我站在走道上等他。

——可以發動了?我問。

——謝天謝地。

他看起是真的如釋重負,但也很疲憊。

——占用你的房間,我覺得很不好意思。這樣吧,你還是睡你的床,我去樓下睡沙發。沙發也許有點短,但比起薩林納的床墊可舒服多了。

我嘴巴這樣說,但不認為埃米特會接受我的提議。他不是這種人。可是我看得出來,我的態度讓他覺得很欣慰。他對我微笑,一手搭在我肩上。

——沒關係,公爵夫人。你睡這裡,我去和比利睡。我想這樣我們大家都可以好好睡一覺。

埃米特在走道上往前踏進幾步,然後停下來,轉身。

——你和毛毛應該換掉這身衣服。他可以在我爸衣櫃裡找衣服穿,他們身材差不多。我已經幫比利和我打包好東西了,所以你想要我的什麼衣服都儘管拿。那裡也有兩個舊書包,你們兩個可以拿去用。

——謝謝你,埃米特。

他繼續往前走,而我則走進他的房間。隔著關起的門,我聽見他漱洗的聲音,接著就進房間找弟弟。

我躺在床上,瞪著天花板。頭頂上沒有懸吊的模型飛機,只有一條灰泥裂痕,略呈弧形,繞著吸頂燈。但在經歷漫長的一天之後,灰泥上的裂痕或許正足以觸發你的奇思異想。因為那圍繞燈具的不規則弧形,突然讓我想起繞著歐馬哈蜿蜒的普雷特河。

噢,歐馬哈,我清清楚楚記得你。

那是一九四四年八月,我過完八歲生日的六個月之後。

那年夏天,我父親加入一個巡迴小劇團,說是要為戰爭募款。這個小劇團雖然號稱是「雜耍巨星劇團」,但稱之為「過氣明星雜耍隊」也無不可。開場的小丑總是表演到一半就開始出岔,接著上場的八十歲喜劇演員永遠記不得他要講的笑話是什麼。我爸負責的是莎士比亞最有名的幾段獨白集錦——但他名之為:二十分鐘給你一生受用的人生智慧。他戴上布爾什維克大鬍子,腰間佩劍,凝望舞台腳燈的目光緩緩抬起,彷彿尋覓優美辭藻棲身的領地,最後鎖定樓座右上角的某處,然後開始唸道:輕聲些,窗口那邊透出的是什麼光?……讓我們再次共赴戰場,親愛的朋友……噢,不要跟我說什麼需不需要!……

從羅密歐到亨利五世,再到李爾王。從為愛發狂的年輕人,到新崛起的英雄,再到心智衰退的傻老頭,這是精心編排的順序。

就我記得,巡迴演出的第一站是紐澤西輝煌耀眼的特倫頓皇家劇院。從那裡開始,我們一路往西,見識過從匹茲堡到皮奧里亞每一家劇院的燦爛燈光。

最後一站是在歐馬哈的歐登劇院停留一個星期。這家劇院夾在火車站和紅燈區之間,是座富麗堂皇的古典建築,但主事者卻沒有足夠的遠見在還有機會時轉型成電影院。旅程中的大部分時間,我們都和其他演出者住在適合我們住的旅館——也就是逃犯和《聖經》銷售員通常會住的地方。但抵達巡迴演出的最後一站——再也沒有下一站轉信地址的地方——爸爸向來會讓我們住進城裡最漂亮的飯店。他帶著溫斯頓.邱吉爾的手杖和演員約翰.巴里摩(John Barrymore)的嗓音,閒步走到櫃台前,要求旅館工作人員帶他到房間。

一發現旅館客滿,而且沒有他的訂房紀錄,他就表達出和他身分地位相稱的怒氣。什麼!沒訂房!我的好朋友,華爾道夫飯店總經理雷奧納.彭德格斯特還向我保證,歐馬哈最適合過夜的地方就是這裡!叫你們經理出來,給我找個房間!最後經理終於坦言,他們的總統套房還有空,大人物勉強讓步,雖然他是個需求不多的人,但總統套房很好,謝謝你。

一安頓好,這位需求不多的人馬上就充分利用飯店設施。我們的每一件衣服都送洗,美甲師和按摩師都叫到房間來服務。門僮被派去買花。而且每天晚上六點,在大廳酒吧請大家喝酒。

八月的這個星期天,也就是在他最後一場演出結束之後的隔天早上,我爸提議來趟遠足。因為他拿到丹佛帕拉迪恩劇院的演出合約,所以提議到河邊去野餐慶祝一下。

我們提著行李走下飯店的後梯時,我爸心想,我們也許該帶個代表另一美好性別的人來提升一下喜慶的氣氛,也就是梅玻小姐——每天晚上被那名鬥雞眼魔術師梅菲斯托鋸成兩半的年輕美女。那天早上拎著手提箱在後巷等我們的,正是我們剛才提到的這位豐滿健美的金髮女郎。

——呔呵!10我爸說。

於是,這就成為美好的一天。

車子上路,我坐在車後的附加座位,梅玻小姐坐前座,開到普雷特河邊上的一座市立大公園。那裡綠草繁茂,樹木高聳,陽光斜斜劃過水面。前一天晚上,我爸訂購了野餐籃,裡面有炸雞和玉米。他甚至偷了我們早餐盤底下的桌布(嘗嘗看這個,梅菲斯托!)

年紀絕對不到二十五歲的梅玻小姐似乎很樂於有我爸為伴。他說什麼笑話,她都哈哈大笑,他幫她的杯子添酒,她也都熱情地表達謝意。他盜用詩人的辭藻來讚美她的時候,她甚至臉紅了。

梅玻小姐帶來一架手提式唱機,我負責挑唱片,放下唱針,讓他倆在草地邊緣搖搖晃晃跳舞。

有人說填飽肚子會讓腦筋變鈍。沒錯,這句話再貼切不過。我們把酒瓶扔進河裡,唱機收進車子後行李廂,發動引擎之後,我爸說我們必須在附近的鎮上停一下,我也不以為意。事實上,我直到不小心瞄一眼車窗,瞥見我爸加速開下車道,而梅玻小姐的頭靠在他肩上,才發現是怎麼回事。


6 法文,我的朋友。

7 「比利」是「威廉」的暱稱。

8 Beacon Hill,波士頓的古老街區,有煤氣燈照明的街道與歷史建築,是波士頓最昂貴的區域。

9 在《馬克白》中,女巫對馬克白預言,任何由女人所生的人都不能殺死他,但等勃南森林朝鄧西嫩堡移動時,便是他的死期。麥德夫是剖腹生產,所以非由女人自然生產,他帶領的軍隊以勃南森林為掩護,偽裝成樹,朝鄧西嫩堡移動,所以最終殺死了馬克白。

10 Tallyho,打獵時發現獵物時的吆喝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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