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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詩與英雄:從作家到角色,大師帶你讀20部經典巨作,深入角色核心與故事精神

The E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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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簡介

宋偉航

知名資深譯者,台大歷史系、台大歷史研究所畢業,譯作舉隅:《放客企業》、《智慧資本》、《企業蛻變》、《共謀》、《阿波羅的天使》、《大銀幕後》、《我在DK的出版歲月》、《聖徒叔叔》、《午夜知音》、《溫柔酒吧》、《迷》、《禿鷹律師》、《閱讀日誌》、《酷男的異想世界》、《留聲中國》、《補綴的星球》、《我的動物天堂》、《靈魂考》、《有關品味》、《全腦革命》、《綠色企業》等,以及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納吉布‧馬哈福茲(Naguib Mahfouz)續寫一千零一夜故事集《千夜之夜》、吳爾芙(Virginia Woolf)經典《自己的房間》等文學作品。

內容簡介

哈洛.卜倫——

沒人敢忽視的「一人之見」

和「創造性誤讀」

致文學裡不朽的「超級英雄」,

那些作家或角色,

他們豪壯的鍥而不捨

自我詰問畢生追尋、反抗至死

 

全書特色:

  1. 讓《西方正典》文學評論大師 哈洛.卜倫:

帶領你用你從沒想過的閱讀角度,征服一直沒能讀完的大部頭經典

告訴你經典巨作背後的創作者如何思考→打造角色和故事→開創新局

◆ 縱貫3000年、10000公里時空的文學閱讀地圖

◆ 突破文體與形式,收錄20部史詩級經典詩作、散文、小說

◆ 橫跨數十年的文評叢書精選,濃縮卜倫數十年閱讀與評論精華

 

  1. 知名資深譯者宋偉航出手,「用卜倫解釋卜倫」!

◆ 擅長「以龐大譯注完全解釋原作」的宋偉航花費兩年時間翻譯、做註

◆ 援引卜倫自己的文字來說明,幫助讀者讀懂卜倫廣博深刻的思想脈絡

「豪壯」定義了史詩。

——哈洛.卜倫

哈洛.卜倫擁有百科全書般的智識,也是與眾不同的文學熱愛者。他不僅閱讀量驚人,閱讀的深度、廣度及筆下的人文厚度,也幾乎無人能出其右,有「當代最具天賦的文學評論者」之譽。

他和其他評論家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他重視文本細讀,少談文化理論。在本書中,他評比偉大經典作品之異同,打破傳統分類方式,提出他心目中「史詩」應具備的共同特徵:豪壯(heroism)。

因此,除了荷馬《伊里亞德》與《奧德賽》、維吉爾《伊尼亞德》(《埃涅阿斯紀》)、《貝奧武夫》、但丁《神曲》等經典中的經典史詩,本書也收入喬叟《坎特伯雷故事集》和彌爾頓《失樂園》、柯立芝《老水手行》、 T.S.艾略特《荒原》等長詩經典,以及宗教文本的原型《創世紀》與《出谷紀》(《出埃及記》)、梅爾維爾《白鯨記》、惠特曼《我自己的歌》、托爾斯泰《戰爭與和平》、普魯斯特《追憶似水年華》、湯瑪斯曼《魔山》、喬伊斯《尤里西斯》等立意宏大的作品,甚至收錄了日本紫式部的《源氏物語》。

 

在卜倫的筆下:

.荷馬的奧德修斯是非常危險的角色。他求生的本領舉世無雙,全船的人都滅頂了,唯獨他還能漂流海上。你不會想跟這樣的人同上一艘船,但你也不會想去讀、去聽別人的故事,因為求生就是最精采的故事。

.紫式部筆下的獵艷聖手光源氏,是「思慕眷戀」的化身,而眷戀是永遠可望而不可及的嚮往,是永遠未能止息的欲求,他纏綿不捨的眷戀一樣稱得上豪壯。

.再也沒有任何作家像普魯斯特這樣,以深情繾綣又光采耀人的創造性文筆,如此遼闊壯麗地演示「嫉妒」此一情感……

 

看鑽研經典數十年的文評大家哈洛卜倫在他信手捻來的片段裡,以「卜倫式」觀點深入這些大部頭經典的核心,了解它們如何在文學的宇宙裡轟然而生、成為後世仰望的恆星,而這些大師在創作的銀河裡如何繼承文學的命脈,像行星一樣交會,像流星一樣碰撞,帶領你踏上這趟即興奔放並充滿個人風格、穿梭文學浩瀚星際的「奧德賽之旅」。

目錄

總序

導言

1.創世紀、出谷紀

2.伊里亞德、奧德賽 ——荷馬(公元前8世紀左右)

3.伊尼亞德——維吉爾(公元前84年~西元前54年)

4.貝奧武夫——佚名(寫於公元700年~750年)

5.源氏物語——紫式部(公元978年~1014年)

6.神曲——但丁.阿利吉耶里(公元1265年~1321年)

7.坎特伯雷故事——喬叟(公元1343年~1400年)

8.仙后——艾德蒙.史賓塞(約公元1552年~1599年)

9.失樂園——約翰.彌爾頓(公元1608年~1674年)

10.序曲——威廉.華滋華斯(公元1770年~1850年)

11.老水手行——柯立芝(公元1772年~1834年)

12.白鯨記——赫曼.梅爾維爾(公元1819年~1891年)

13.我自己的歌——華特.惠特曼(公元1819年~1892年)

14.戰爭與和平——李奧.托爾斯泰(公元1828年~1910年)

15.追憶似水年華——馬塞爾.普魯斯特(公元1871年~1922年)

16.魔山——湯瑪斯.曼(公元1875年~1955年)

17.尤里西斯——詹姆斯.喬伊斯(公元1882年~1941年)

18.荒原——T.S.艾略特(公元1888年~1965年)

19.大橋集——哈特.克雷恩(公元1899年~1932年)

導讀

導言——哈洛‧卜倫

荷馬、維吉爾、彌爾頓寫的那一脈「史詩」,如今是再也找不到有哪一類體裁的文學創作明顯扛得起這稱號了。我寫文學評論的年歲很久,針對好幾部「英雄史詩」(heroic poem)寫過評註,都沒收進來。其中有雪萊寫的〈普羅米修斯解脫〉(Prometheus Unbound;1820),濟慈(John Keats;1795–1821)寫的兩份〈亥伯龍〉(Hyperion;1818–1819)殘篇,丁尼生(Alfred Lord Tennyson;1809–92)寫的〈王者牧歌〉(Idylls of the King;1859),還有威廉‧布雷克寫的三部感悟(visionary)「小史詩」:〈四天神〉(The Four Zoas;1797)、〈彌爾頓〉(Milton;1804–1810)、〈耶路撒冷〉(Jerusalem;1804)。

但我發覺這一卷文集自有其脈絡,不落痕跡便貫串了首尾。開卷是〈雅威典〉(Yahwist),或簡稱「作者J」(J Writer),其作者或男或女,以古希伯來文寫下恢宏的散文史詩,乃後世所知的〈創世紀〉、〈出谷紀〉(出埃及記)、〈戶籍記〉(民數記),這三卷羊皮覆寫本上頭時代最老的那一層。這之後還有五部恢宏的散文史詩:《白鯨記》、《戰爭與和平》、《追憶逝水年華》、《魔山》,《尤里西斯》。繼這五本巨著之後,便是兩部美國出品的短篇史詩,《荒原》,還有《大橋集》(The Bridge;1930)。

往前推到近古,掃視而過的作品可就形色繽紛、氣質迥異了,有:《貝奧武夫》、十一世紀初的《源氏物語》、《神曲》、《坎特伯雷故事》、《仙后》、《序曲》(The Prelude;1850)、《老水手行》、〈我自己的歌〉(Song of Myself;1855)。本書總計論及二十部「史詩」,古今縱橫三千年,上溯作者J,下推哈特‧克雷恩(Hart Crane;1899–1932)。而在這麼些作品當中,是不是挖得到一些共通的特質呢?尤其是從評論家抽絲剝繭、捧卷苦思的實踐(praxis)來看?

要是讓我闡釋〈雅威典〉,那這作者便是本書當中運用諷喻(irony)最精妙的一位。這樣的評語有人大概要稱奇了,畢竟喬叟(Geoffrey Chaucer)、湯瑪斯‧曼(Thomas Mann)也廁身此書篇章,紫式部和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兩位更不在話下。「史詩」一詞不論看得多寬鬆,拿諷喻來談,乍聽總顯得怪異。史詩講的豪壯氣概和冒險事蹟,難道也是話裡有話,另有所指?哈姆雷特(Hamlet)是自知自覺的英雄,稱不上史詩的英雄,但他就難得真心說清楚他的意思,也難得真心就是他說出來的意思。雅各伯(Jacob/雅各)——後來改叫以色列(Israel)的這位——可就是個諷刺高手,卻鼓勇下場角力,終宵達旦,力退死亡天使而得神賜福,享有更長久的人生,活到無止無休的年代。

所謂「史詩」,不論古今,在我看,定義都要落在「豪壯」(heroism)這條件上面,這可是凌駕在諷刺之上的。朝聖的但丁、《失樂園》(Paradise Lost;1667)四大「乞靈」(invocation)段裡的彌爾頓、《白鯨記》的亞哈和惠特曼這兩位美國追夢人,他們的豪壯,都可以用「鍥而不捨」來概括。不妨進一步說是眼中感悟的靈光鍥而不捨吧,這樣的眼光不論看到什麼,一概會在精神的光暈裡放大。我始終不懂,亞哈船長,這位對抗大自然暴虐的海上普羅米修斯,怎麼會被那麼多人看作是[莎劇]馬克白一路的大反派?雖然他身上確實帶著馬克白的影子。史詩的英豪都是「反自然」(contra naturam)的:他們的追尋都是在反抗(antithetical),從雅各伯一心避死求長壽,到暴戾的阿基里斯(Achilles)因為並非不死之身所以殺人,再如朝聖客哈特‧克雷恩,把他的詩歌寫成一道「烈火橋」(Bridge of Fire),對美國未能實現惠特曼的諸般先見傲然表達不滿,都是如此。

普魯斯特和喬伊斯(James Joyce)當起造物主,比起他們創造的主人翁可還更加豪壯;不過,托爾斯泰應該也算,只是後來他在車臣人哈吉‧穆拉(Hadji Murad)身上找到了無上的英雄典範;這一部短篇小說是他晚年才寫成的,其主角在我眼裡堪稱豪壯的傳承推到了極致。其實,連迷惘混亂的獵艷聖手,紫式部筆下的那個光源氏,其纏綿不捨的眷戀一樣稱得上豪壯。對於感悟識見執著不捨,說不定便是史詩之所以成其為史詩的真正標誌。

內容連載

源氏物語

紫式部(公元978年~1014年)

 

#夜暮涼風,我自個兒不成調子地彈著箏,又生恐旁人聽見,識破我不過是「徒添惆悵罷了」。我是多虛榮、多失意。於是,兩副琴,一副十三弦,一副六弦,而今都收在陳舊暗黑的的小櫥裡。因著疏忽──譬如,我忘了囑咐她們雨天抽去琴馬──那兩副琴靠在櫥櫃和房柱之間,灰塵沈積。

這兒另外有兩只稍大些的櫥櫃,塞得幾欲撐破。一只裝滿詩歌和故事集子, 爬滿了蛀蟲,狼

藉不堪。無人再肯去看了。另一只裝滿了漢文書籍,自收藏這些書籍的主人過世之後,便被置之不理了。每每淒涼蕭瑟難耐之時,我便抽出一二冊來瞧。她們就圍在我身後,悄聲議論著:「就是因為她老是這樣,才弄得如此淒慘。誰見哪位夫人瞧漢文書了?過去啊,夫人們連經藏都不得唸喲!」我想回一句,「是啊,可我也沒見誰因為迷信就更長命的的!」可那樣一來,便是我冒失了。她們的話也有些道理。」#

[〈紫式部日記〉,林嵐、鄭民欽譯,《王朝女性日記》]

 

紫式部寫她的日記、寫她的《源氏物語》,都是在追索逝水流年,足可比美普魯斯特。像她這樣的作家,寫起繾綣眷戀,天才橫溢,放進這題材算是相得益彰了。只是光華燦爛的源氏,卻因為念念不忘一見鍾情的悸動,苦求重溫回味,到頭來反而自苦自傷。紫姬,名字別有深意一樣有「紫」,光源氏一生的真愛,在遭鳩佔鵲巢之後情傷難已,心碎而死;光源氏幾經滄桑,隨後也未得長壽便告殞命。

《源氏物語》離普魯斯特不知多遠,我卻不禁慨歎,紫式部纏綿悱惻的依依眷戀,相較於普魯斯特的追憶懷想,說是系出同源也無不可。普魯斯特筆下的情愛有窮盡之時,嫉妒卻永存不去:普魯斯特的主述對已逝的愛人,阿爾貝蒂娜(Albertine),縱使記憶已經所剩無幾,對她生前的同性情愛瓜葛,卻還是千方百計就是要搜羅蛛絲馬跡。嫉妒在紫式部的筆尖就顯得婉轉含蓄了,畢竟女性要獨佔男性,斷無可能。

若要說《源氏物語》全然是從女性的眼光在作觀照,牢不可破,以致紫式部都把自己當作是「光源氏」,這我可就不敢苟同了。不過,小說通篇都將「可望」放在「可及」之上頌揚,大概也終究表明了男性眼裡的性愛基本是居次的。

紫式部自己光華燦爛的一點,也跟普魯斯特一樣,在她與時俱進的智慧,在她拿心靈和美感雜揉的繾綣深情,去取代衰頹的社會秩序。既然是描寫纏綿悱惻的抒情天才,就表示敘事的耐心一定高人一等,而她敘事之百轉千迴,筆力可是精練得出奇。

紫式部恢宏的愛情敘事,於一九三三年因亞瑟‧韋利(Arthur Waley; 1889─1966)執筆的英譯版本成卷,而在英語文學的文化裡落地生根。我在半世紀前拜讀過韋利的《源氏物語》英譯,留下了鮮明的印象,但於最近才又拜讀了愛德華‧賽登史提克(Edward G. Seidensticker; 1921─2007)很不一樣的譯本──雖然他這譯本早在一九七六年便已問世。拿賽登史提克的譯本比對韋利來重讀《源氏物語》,受益匪淺:《源氏物語》如此幽微精妙、玲瓏剔透,翻譯的版本當然是多多益善。奧斯卡‧貝努(Oscar Benl; 1914─1986)(譯註1)一九六六年的德文譯本,又再為紫式部的長篇巨構映照出另一番面目,為既不懂古代也不識現代日文的讀者增廣了見識。紫式部的文筆放在當代日本人中,比照起我們的英語,想來應該介於古英語和中古英語之間。她沒有《貝奧武夫》那麼遠,也沒喬叟那麼近,所以,現代日語譯本對目前的讀者應該也屬必要。

《源氏物語》與我們的文化隔閡,無疑是比韋利、賽登史提克、貝努做成的要大得多;不過,文學天才原本就有縱橫寰宇、無入而不自得的功夫。而且,我讀《源氏物語》的時候還有強烈的錯覺,覺得紫式部便像珍‧奧斯丁或是普魯斯特甚至維吉妮亞‧伍爾芙(Virginia Woolf; 1882─1941),一樣是我可以讀得通透的。奧斯丁是世俗的小說家,紫式部也是,她寫的愛情故事一路推展,也愈來愈像長篇小說,只是主要角色多到讀者眼花瞭亂就是了。全書的重要角色幾近五十人,要記得清楚誰已婚或是什麼時候成婚,誰和誰有過雲雨情,誰又是誰不為人知的父親、女兒,不太容易。賽登史提克的英譯本幾達一千一百頁(比韋利的信實、詳備),讀起來始終教人興致盎然,但要頭緒清晰,可就有一點強人所難了。

光源氏是天皇之子,見黜於皇室,被降為臣籍,是個感情豐沛氾濫的人物,繾綣的思慕難捨但易變,一旦失意還會急躁難耐。而他的思慕眷戀要說是「從一而終」,應該才比較正確。因為他那人便是「思慕眷戀」的化身,但凡遇上宮裡、外地出塵脫俗(也出奇多樣)的絕色美人,顯然就會一見傾心而難以自拔。

在此並不是要把光源氏劃歸為唐璜(Don Juan)者流,雖然他確實有拜倫(Lord Byron; 1788─1824)說的「靈活」(mobility)(譯註2)。紫式部本人透過主述之口,明顯覺得光源氏豈止

教人憐惜:他可是光華燦爛的人物,應該當上天皇的。「愛慾」對於紫式部還有她那時代幾位重要的女作家,不盡然是我們所想的「男歡女愛」(romantic love),但是就執迷無悔、自苦自傷、百折不回或是看似命中注定而言,於實際幾無差別。《源氏物語》裡的角色雖然全是佛教徒,一個個應該都懂得戒色的佛理,但其實一個個動輒被色所迷,幾無例外,尤以光源氏為然。「捨/戒」,套用愛蜜莉‧狄金遜(Emily Dickinson; 1830─1886)的筆,乃「椎心刺骨的品德」[E. Dickinson:Renunciation—is a piercing Virtue],唯有待一個個姬樣輪番遇劫受難,唯有待情愛始終熾烈的光源氏千回百轉之後,方才真能捨得。

光源氏,注定當不上天皇的這位,特別容易突然對門第不夠的仕女一見傾心(而且情牽不捨),走的是他天皇父親愛上他母親的老路。他母親當年未能見容於宮中出身更好的嬪妃,備受欺凌,在宮中未能立足,心力交瘁,早早便抑鬱以終。當時光源氏尚在襁褓。光源氏對情愛需索無度,顯然和他早年失怙有關。不過,紫式部縱使物語還沒講完便已經搶在塞萬提斯(Cervantes; 1547─1616)之前,成為史上最早一位長篇小說作家,諷喻的功力一樣出類拔萃。她寫的第二卷〈帚木〉,妙趣橫生,擺出一場世故勢利的座談會給我們看,由源氏公子和另三位廷臣討論起情愛來了:

 

#正在提問之際,左馬頭與藤式部丞兩人進來參加值宿了。左馬頭是個好色之徒,見聞廣博,能言善辯。頭中將就拉他入座,和他爭論探討上中下三等的分別,有許多話不堪入耳。

左馬頭發表議論說:「無論何等升官發財,本來門第並不高貴,世人對他們的期望總是兩樣的。還有,從前門第高貴,但是現在家道衰微,經濟困難了;加之時勢移變,人望衰落了,心中雖然還是好高,但是事與願違,有時會做出不體面的事來。像這兩種人,各有各的原因,都應該評定為中等。還有一種人,身為諸國長官,掌握地方行政,其等級已經確定。但其中又有上中下之別,選拔其中等的女子,正是現時的好尚。還有一種人,地位不及公卿,也沒有當過與公卿同列的宰相,只是有四位的爵位。然而世間的聲望並不壞,本來的出身也不賤,自由自在地過著安樂的日子。這倒真是可喜的。這種家庭經濟充足,盡可自由揮霍,不須節約;教養女兒,更是鄭重其事,關懷無微不至。這樣成長起來的女子之中,有不少才貌雙全的美人呢!此種女子一旦入宮,僥幸獲得恩寵,便享莫大幸福,其例不勝枚舉。」#

[豐子愷譯文,《源氏物語》,卷二,〈帚木〉]

 

紫式部筆調裡的譏諷,教人不禁好奇「不堪入耳」的話是哪些。《源氏物語》通書最大的諷刺,大概就屬光源氏是在一個十歲女童身上找到了他畢生最重要的一段情愛。他為這女孩取名為「紫」,收養她長大成人。她的名字(連同紫式部之名)指的是馥郁的薰衣草,而光源氏與她的關係,從一開始就不倫不類:

 

#但她並不怎麼想念父親。原來她從小不親近父親,並無可戀。現在她只是親近這個後父似的源氏公子,鎮日纏住他。每逢源氏公子從外面回來,她總是首先出去迎接,親切地向他問長問短,投身在他懷里,毫無顧忌,毫不識羞。這真是一種異乎尋常的愛情!

如果這女孩子年齡更大些,懂得嫉妒了,那麼兩人之間一旦發生不快之事,男的便會擔心女的是否有所誤解而心懷醋意,因而對她隔膜。女的也會對男的懷抱怨恨,因而引起疏遠、離異等意外之事。但是現在這兩人之間無需此種顧忌,竟是一對快樂的游戲伴侶。再說,如果這孩子是親生女兒,那麼到了這年齡,做父親的也不便肆意地親近她,和她同寢共起。但是現在這紫兒又並非親生女兒,無需此種顧忌。源氏公子竟把她當作一個異乎尋常的秘藏女兒。#

[豐子愷譯文,《源氏物語》,卷五:紫兒]

 

這裡便又看到哀婉透著譏誚了,我覺得這才是紫式部獨樹一幟的情調。紫式部本人的出身於宮廷貴族的位階屬於次等,算是從先人更高的階級逐漸沒落下來。而光源氏一見傾心就神魂顛倒,後來還取名為「紫兒」的小女童,她的乳母也有名號叫作「少納言」,這在我覺得就像是在拿清少納言(966─1025)作譏諷了。清少納言的《枕草子》,與《源氏物語》並埒為當時[日本平安時代]的文學雙璧,紫式部寫的日記,也沒少拿清少納言來陰損一下,說清少納言「自以為了不起」,據說最愛亂寫漢字,賣弄虛有其表的才學,把清少納言講得活像是她那時代的以斯拉‧龐德。

紫式部生在佛洛伊德之前九百多年,卻已參透了「愛慾轉移」(erotic transferences)都是先前依附關係的替代品。連時代還更古老的柏拉圖,所見也是略同,只是柏拉圖想的原型關係指的對象是「理型」(Idea),而不是父母罷了(譯註3)。紫兒長到十四歲時,光源氏佔有了她:

 

#此后源氏公子悠閒度日,時時耽於沉思,生涯甚是寂寥,而無端尋花問柳,又覺沒甚意味,所以足不出戶,但念紫姬已完全圓滿發育,輕盈裊娜,顯然已屆摽梅之年。源氏公子屢次以言語挑唆,但紫姬漠然不覺。公子寂寞無聊,天天在西殿與紫姬下棋,或作漢字偏旁游戲,借以消磨時日。紫姬心靈手巧,嬌媚可愛,即在小小的游戲之中,也顯示出優越的本領。已往數年之間,只當她是個可愛的孩子,並無其他用心,現在卻難於忍耐了。雖覺可憐,不免對她有所干犯。但兩人一向親暱,共起共臥甚無猜忌,因此外人不能分辨。只是有一天早晨,男的早已起床,而女的遲遲不起。

眾侍女都覺得奇怪:「敢是身體不舒服麼?」大家都很擔心。源氏公子要暫回東殿去,先將筆硯盒拿進去放在寢台的帳幕中,然後離去。紫姬知道室內無人,好容易抬起頭來,向四周一看,但見枕邊放著一封打成結的信。無心地隨手打開來一看,但見裡面寫著兩句詩:

「卻怪年來常共枕,

緣何不解石榴裙?」#

[豐子愷譯文,《源氏物語》,卷九,葵姬]

 

源氏公子算是紫兒的養父,所以就這樣為紫兒加上了有名無實的亂倫污點,而她也永遠當不成母親。主述一如既往不作評判,貞操被奪的十四歲女孩也由此過渡到另一階段,與源氏公子過了一陣快樂時光。不過,這樣的快樂時光純屬諷刺,因為源氏公子始終追尋不輟的,早已無處尋覓,肆後自然繼續再往別的姬妾身上追尋,只是不會去動紫兒的地位。然而,紫兒的心性也非尋常可比,她才不任源氏隨意玩弄於股掌。所以她轉向佛教,回頭找尋失去的自己,失去的童年。由於源氏不許她削髮為尼,她便辦了一場《法華經》千部供養法會;《法華經》有龍女即身成佛的故事。之後,紫兒遁入了漫漫長日彌留垂死的心境,以求減輕痛苦──換作彌爾頓,大概會寫成這樣子吧(譯註4)。既然拾回了童稚的天真美麗,她便與世長辭,留源氏公子合該就此失依。

而要紫式部去怪源氏公子,這不跟要她去怪四季怎可遞嬗一般?然而,自此而後,他的人生旅途想必最終是朝難與天爭的落敗末路而去。不過又再一年的時間,他便著手為離世作準備了,而在第四十一卷過渡到四十二卷之際與世長辭;這就好像紫式部對筆下的人物實在難捨,以致無法明白寫下他日薄西山的最後一段道路。《源氏物語》第四十二卷,起頭便是:「光源氏逝世之後,他的子孫竟難得有人繼承這光輝。」小說肆後還有三百五十頁,哀婉透著譏誚的才華依舊靈光不去,只是講的是另一則故事了。

《源氏物語》日後迄至現今,一直堪稱日本文化的俗世聖經。《唐吉訶德》被米蓋‧德‧烏納穆諾(Miguel de Unamuno; 1864─1936)奉為舉世罕見其匹,《源氏物語》也不遑多讓,在日本一樣被美感幽微精妙的千萬男女奉為聖經。既然是俗世聖經,紫式部這一部恢宏的長篇愛情小說,也就站上了極為含糊的地界,因為,她這小說和佛教的關係幾乎無法拿捏得清楚。

欲望,亦即對另一人起了色心,在大多數佛教宗派幾乎都要推到眾惡之首去的。貪戀毀了光源氏,毀了他眾多女伴當中最教人驚艷的一位。不過,光源氏之所以為光源氏,也就是在這裡;我們這些讀者也是因為這一點,才被他擄獲,陷入被他連帶喚起的深情回應當中。拿紫式部的傑作來寫的著作,我讀過最精采的一本是諾瑪‧費爾德(Norma M. Field; 1947─)寫的,書名抓得精準又精采,叫作《源氏物語眷戀難捨的光華》(The Splendor of Longing in the “Tale of Genji”; 1987)。我認為紫式部不世出的文才,精髓就是落在這裡,在這樣的矛盾修辭:「眷戀難捨的光華」。眷戀是永遠可望而不可及的嚮往,永遠未能止息的欲求。讀過紫式部的作品後,對於愛一個人,或說是對於愛上一個人,感受絕對不同於以往。她是傾訴嚮往的天才,我們則是她的門生,而且,還不認識她便已經拜入了她門下。

 

 

譯註:

  1. 奧斯卡.貝努(Oscar Benl; 1914─1986):英文原書作Oscar Bent,但應是Benl。他是德籍日本學家,原先攻讀漢學,後來留 日轉攻日本語言文化,將日本典籍譯成德文,著作等身。
  2. 靈活(mobility):出自拜倫名作《唐璜》(Don Juan; 1824),Canto xvi. Stanza 97:「她把每種角色都依次表演得/極為成 功,挨個應對,花樣繁多,—/人們常常認為這是虛情假意,/當然錯了,其實這正是所謂「靈活」/它是造作不出的,而必須 發自/人的性情,它表面上虛不錯;/但它很真誠,因為凡是是近親 / 而努力作一切,哪能不用心?」(查良錚譯文) 拜倫本人針對“mobility”一字親自作過註釋,表示:「在法文是“mobilité”(多變),我不知道「靈活」是否英文,它表現的特性似更為 外國所有,雖然有時在我們這裡也一大量見到。它可以解釋為對目前事物的過份敏感,同時又未喪失對往事的記憶;這種特性儘管 顯然往往有益於其持有者,但卻是一種極痛苦而不幸的氣質。」(查良錚譯文)
  3. 「愛慾轉移」(erotic transferences):佛洛伊德從他行醫的經驗提出這概念,指一個人將過去的經驗、感情轉移到另一人身上, 所以“transference”也常作「移情」。

柏拉圖、轉移:柏拉圖在《對話錄》中提出情慾的衝動可以經由昇華而邁向無涉情慾的更高目標。

4. 漫漫長日彌留垂死的心境,以求減輕痛苦(lapses into a long day’s dying to ease her pain):卜倫此語,改自彌爾頓《失樂園》第十卷第九百六十四行所寫:“A long day’s dying, to augment our pain.”(朱維之譯文:而是要在緩刑中增加我們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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